2010「友善建築」評選辦法
 參選方式評選對象評選流程頒獎表揚
 ●「友善餐廳」評選標準●「特優友善餐廳」評選標準
 ●「友善住宅」評選標準●「特優友善住宅」評選標準
友善餐廳報名表


參選方式

徵件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99年7月31日止。

參選方式:採「自行報名」與「推薦報名」兩種方式,執行單位於收到報名資料表後,會與參選單位聯繫,確認完成報 名,並將報名之參選作品公告於專屬網站上,以供查閱。
  1. 自行報名:參加本評選之餐廳或管委會,需自行下載活動報名表。報名方式分為以下兩 種:
    ●網路報名:電子郵件方式寄到 dog198471@abri.gov.tw,並於主旨上註明「2010友善建築」評
          選-住宅名稱 或餐廳名稱。
    ●通訊報名:郵寄至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綜合規劃組」收。郵寄者以寄件信封郵戳為憑,親自
          送達者以收文章為憑(需於當天17:00前送達本所,地址:23143台北縣新店 市北
          新路3段200號14樓。電話: 02-89127890轉329洽詢林先生)。
  2. 推薦報名:
    網路推薦:由民眾主動推薦優質無障礙餐廳或住宅。 為鼓勵大家踴躍參與推薦,本計畫特別提 供60件「報馬仔」獎金,每件可獲得500元獎金。
    推薦方式說明:
    步驟一:登入「友善建築」活動網站進行推薦報名。
    步驟二:登錄推薦者之基本資料。
    步驟三:登錄推薦之友善建築基本資料。 (請依據活動網站規定登錄所需之相關資料)
    註意事項:
    1. 每人推薦之友善建築件數不受限制。
    2. 同ㄧ建築物,如有不同民眾重複推薦,以最先 完成推薦報名手續者為推薦者。
    3. 推薦報名成功須該餐廳或集合住宅獲友善建築獎章始可獲得「報馬仔」獎金。
    4. 查詢聯繫:推薦者請逕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推薦手續,或撥打活動專線確認(電話
      02-89127890分機329林先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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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row評選對象

地方制度改制後的五直轄市(即現制之台北市、台北縣、台中市、台中縣、台南市、台南縣、高雄市、高雄縣)轄區內之合法「餐廳」及已領得使用執照之「集合住宅」 為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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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row評選流程

(一)工作人員查訪
     執行單位收到作品資料表後,由工作人員赴現場拍照,彙整 所有評選作品資料。

(二)評審委員勘查
    1.審委員依據執行單位所彙整之作品資料做初步書面審查。
    2.通過書面審查之作品,於九月由評審委員分組進行現場勘查。

 
(三)委員會議
    現場勘查後召開評審委員會議,進行初選、複選與決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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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row頒獎表揚

(一)符合評選檢視原則之餐廳及住宅頒發友善建築獎章,並頒獎 給餐廳經營者與集合住宅之管理委員會。如參選作品初勘未 符合評選檢視原則,但於九月底前改善完成者,仍可獲頒友 善建築標章。


(二)獲選之作品資訊,包括餐飲訊息、開發商、建築師事務所、室內設計事務所…等相關資料,刊載於本活動專屬網站、社福團體相關網頁及相關政府部門之文宣品、網站上,以資鼓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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